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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研拟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暨产品准入门槛

更新时间:2020-04-08 10:09:04 编辑:英诺infinox 浏览:747

xm-外汇交易平台正规吗?为更好适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,起草《工信部关于修改<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>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,其中提出,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「设计开发能力」的要求;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;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;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《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》的条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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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修改的内容,包括一、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「设计开发能力」的要求。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,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,给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更大发展空间,删除第五条及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》等附件中有关「设计开发能力」的相关内容,降低企业准入门槛。同时,强化对企业生产一致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要求。

二、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。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》(工信部令第50号)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者,需要特别公示。《准入规定》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应与其保持一致。

三、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。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《准入规定》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,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,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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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《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》的条款。中国发改委已于2019年实施《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》,新建纯电动乘用车投资项目需遵守该规定,《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》不再予以适用。同时,根据上述条款的修改,《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对《准入规定》的部分附件作出相应修改。